國際通用的SA8000社會責任驗證標準
SA8000:2014 社會責任標準 (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2014 Standard)是一套國際通用的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管理工具和驗證標準。一旦取得這項驗證,就可向全球各地的客戶證明,企業已經完成勞工作業環境改善、合理勞動條件以及保障勞工基本人權…等。
1997年,總部設在美國的機構經濟優先權認可委員會(Council on Economic Priorities Accreditation Agency, CEPAA),邀請了歐美跨國公司,如 Body shop、Avon、Reebok、以及其他各公會代表、人權與兒童權益組織、學術單位、零售業、製造商、承包者、顧問公司、會計及認證機構等,共同推出了一套保障勞工權益的國際社會責任認證標準,也就是SA8000社會責任管理系統。當年的CEPAA目前已改制成為「社會責任國際組織」(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SAI)
SA 8000 : 2014 社會責任管理系統(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 2014)條文,共包括9大主要內容。
1.童工(Child Labor):
禁止雇用失學之童工,有限制使用青少年勞工。組織可以聘用未成年工,但如果法規要求未成年工必須接受義務教育,他們應當只可以在上課時間以外的時間工作。
2.強迫和強制勞動(Forced and Compulsory Labor):
禁止強迫性勞動工作,也不得要求員工在受雇起始時交納保證金。不可從事或支援販賣人口。
3.健康與安全(Health and Safety):
提供一個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場所,以預防潛在的工安事故。並提供工作環境之基本安全衛生條件、預防職災或受傷所需設施、衛浴設施以及供應乾淨飲用水。應當建立和維護一個由管理者代表和工人平衡組合的健康安全委員會。
4.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Freedom of Association and Right to Collective Bargaining):
企業應尊重員工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應當保證工會成員不會因此而受到歧視、騷擾、脅迫或報復
5.歧視(Discrimination):
公司不得因種族、社會階層、國籍、宗教、殘疾、性別、性取向、工會會員或政治歸屬等而對員工在聘用、報酬、訓練、升職、退休等方面有歧視行爲;公司不能允許威脅性、虐待性或剝削性的性侵擾行爲,包括姿勢、語言和身體的接觸。
6.有紀律的懲戒性措施(Disciplinary Practices):
組織應當給予所有員工尊嚴與尊重。公司不得參與或容忍對員工採取體罰、精神或肉體脅迫以及言語侮辱的行為,不允許以粗暴、非人道的方式對待員工。
7.工作時間(Working Hours):
公司不能經常要求員工一周工作超過48小時,並且每6天至少應有一天休假。所有加班應為自願性,每周加班時間不超過12小時。
8.薪酬(Remuneration):
公司支付給員工的工資不應低於法律或行業的最低標準,並且必須足以滿足員工的基本需求。不允許是懲罰性扣除工資;不得採取純勞務性質的合約,連續性的短期合約或虛假的學徒工制度以規避相關法律所規定的對員工應盡的義務。
9.管理系統(Management System):
政策和程式應當以所有適當的語言有效地同所有員工溝通且讓他們有管道瞭解。這些溝通也應當清晰地與客戶,供應商、分包商和次級供應商進行分享。
透過系統管理概念同時加入風險管理、矯正預防行動,使社會責任管理得有效持續運作。組織應建立書面申訴程式,確保員工以及利害關係人可以在保密、公正、無報復的情況下 對SA8000 的不符合事項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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